协会公示公告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粤注协〔2023〕116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浏览: 字体: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以事务所2023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及考核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三)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四)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二、申报方式

(一)拟申请2023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6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注协人才培养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经省注协审核并公示后,正式确定内部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内部培训资格仅当年有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报表(附件)。

2.本所内部培训制度。

3.本所2023年内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及课时、地点等内容);

4.本所注册会计师名单(以事务所2023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号)。

5.本所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情况。

三、关于分所注册会计师接受总所统一培训的情况

(一)分所参加总所培训应于6月30日前向省注协备案相关材料,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注协人才培养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未提前报备的,原则上省注协不予确认培训学时。

(二)报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总所取得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文件和2023年培训计划。

2.总所培训通知应抄送省注协。

3.分所2023年培训计划。

4.分所注册会计师名单(以事务所2023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号)。

四、其他

(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一个考核周期内,注册会计师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一个学时至少45分钟)。

(二)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总所统一培训的分所,应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秩序,做好培训考勤,提升培训效果。省注协将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采取现场跟班、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审查培训开展情况,确保内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承担起本所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专题学习研讨、项目组内部研讨分享、团队探讨、在执业过程中以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将案例教学、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结合起来,全方位开展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根据本所相关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考核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成情况。

(四)省注协联系人:人才培养部,林伊洵

联系电话:020-83063571/3572

电子邮箱:czt_linyixun@gd.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

附件: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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