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业会员批准文件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边境等13人成为非执业会员的批复

粤注协〔2022〕236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浏览: 字体:

各有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粤注协〔2011〕89号)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并由我会审核,边境等13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其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上人员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同时,也是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

请有关市级协会将本批复通知所辖地区申请人并请相关申请人登录省注协网站-办事指南-会员管理(www.gdicpa.org.cn),按照《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相关要求自行下载《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附件:新申请入会会员名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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