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示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注销)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浏览: 字体:

经查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终止(注销),系统所示公告如下:

一、广州畅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010241,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刘琪,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2年4月27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2年5月6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州畅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二、广东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010224,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张文才,该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被吊销。我厅于2022年5月13日吊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东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被吊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广州华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44010247,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张弼贤,该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被吊销,我厅于2022年5月20日吊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州华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44210006,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陈贤荣,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2年5月27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2年5月31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