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计划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浏览: 字体:

2020年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暨行业改革发展40周年,是行业质量管理提升年,为推动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会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水平,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培训工作的影响,切实做好2020年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强化质量管理和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为着力点,加强行业服务经济建设,力求高质量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高水平服务行业发展,为开创行业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计划培训注册会计师约6600人、非执业会员约6000余人、助理人员约600人(培训安排详见附表)。

二、主要内容

突出政治引领,聚焦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把握新形势下培训工作需求端,把政府委托项目政策讲解和实务、新法规政策、新准则、新技术、新业务、新领域、新技能作为培训重点,并辅以经济、金融、文化、科技等方面基础知识。新专题和课程约占计划班次的75%。

(一)新法规政策。重点解读新《证券法》、《民法典》以及政府审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审核、减税降费等政策内容,在培训中将中央政策与行业发展要求和服务能力相结合,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水平,服务国家建设、政府改革的大局意识和能力。

(二)新准则制度。加强对新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质量管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会计审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适应会计审计职业判断和发展的新要求。

(三)新技术。紧扣信息技术发展的方向,强化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技术等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会计审计领域的应用课程,引导帮助注册会计师适应服务领域和执业胜任能力要素的变革,更好适应新技术变革下专业服务转型新要求。

(四)新技能。结合政府职能改革,开发注册会计师服务政府职能改革的业务课程,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实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等专题培训。

三、培训安排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贯穿2020年会员培训过程,在各重点培训项目中开设政治专题和职业道德专题,实现诚信道德教育培训全覆盖,。以省注协网络培训平台为依托,加强与北京、上海、厦门三家会计学院和东奥教育在线的合作,适时开发新职业道德守则和案例的网络培训课程,并作为注册会计师的必修课,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实现诚信教育全覆盖,推动筑牢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执业的思想防线。

(二)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一是举办政府审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审核、新《证券法》系列讲座。开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制度等通用知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实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实务等实务培训。二是以“财务援企”公益讲座平台为依托,不定期举办在线学习,围绕最新的财税政策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保证培训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充分利用省注协网络培训平台,组织专家录制最新会计、审计准则,普及专业标准知识等课程。四是结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四家学校网络培训资源,为会员提供基础知识课程,支持提升会员综合素养。

(三)开展非执业会员、助理人员、协会工作人员培训。举办1期非执业会员和2期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线上培训班。举办1期全省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分类实施,省注协负责制定全省会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推进实施,拥有400名(含40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市注协及拥有30名(含3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自行组织培训。

(二)申请自行办培训的市注协应于8月31日前向省注协报送自办培训申请和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和规模、培训地点等),并认真开展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于12月20日前通过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上报完成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工作总结。

(三)申请自行组织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于8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自办培训资格申请、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培训内容等材料一式一份,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学时确认,包括学时确认书面申请、事务所内部培训总结、培训考勤记录及培训内容等。

有条件、有需求的市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向省注协申请开通中注协举办的远程培训班。

(四)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分所申请在总所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于8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由总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具备培训资格的文件、总所的培训计划、分所注册会计师拟参加的培训课程。分所在完成总所培训后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注协确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包括总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的课程内容、时间、地点等。

(五)注册会计师有以下情形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12月1日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可以不参加2020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1.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4.2020年7月1日后新注册的;

(六)注册会计师年满70岁或以上,参加继续教育可以申请免试,并向省注协提交书面免试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七)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由省注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附件: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执业会员培训计划表

2.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非执业会员培训计划表

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培训计划表

4.2020年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表

5.拥有3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名单

6.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7.省注协网络培训学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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