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广东省注协关于注销裴希平等27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决定

粤注协〔2018〕145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浏览: 字体:
裴希平等27名注册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中注协以及我会有关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在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中,你们不符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条件。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注销你们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有关人员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裴希平等27名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8月6日

附件:

裴希平等27名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一、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情形: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共9人)

序号

事务所名称

姓名

1

协会代管

李能

2

协会代管

禤少芬

3

协会代管

莫坤明

4

协会代管

石丁权

5

协会代管

陈彬海

6

协会代管

李万光

7

协会代管

欧锦坤

8

协会代管

侯惠文

9

协会代管

蒋丽君

二、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情形: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共18人)

序号

地区

事务所名称

姓名

1

广州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裴希平

2

广州

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

郑妍芝

3

广州

广东中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罗婵

4

广州

广州俊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黄晔

5

广州

广州恒德会计师事务所

朱艳华

6

广州

广州市创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刘美辉

7

广州

广州合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郝雪艳

8

广州

广州合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国强

9

珠海

珠海华天会计师事务所

陆玉萍

10

汕头

汕头市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叶秀

11

河源

河源诚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陈裕河

12

惠州

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曹文峰

13

惠州

广东恒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会锦

14

汕尾

陆丰市嘉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陈光明

15

东莞

东莞市华必信会计师事务所

王甫金

16

东莞

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

陈淑娜

17

东莞

东莞市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邹亿奋

18

东莞

东莞市诚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刘敏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