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计划

广东省注协关于2015年自办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上报培训学时的提示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浏览: 字体: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经省注协发文(粤注协〔2015〕99号、粤注协〔2015〕110号)批复,取得2015年自办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所学时确认书面申请、事务所内部培训总结、培训考勤记录及培训内容等书面材料,上报广东注协考试培训部,逾期提交资料或未经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予确认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广东省2015年度自办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广东省2015年度自办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事务所
1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6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8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1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2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15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
1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7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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