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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浏览: 字体:

我省(不含深圳,下同)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行业惩戒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25号)的要求,我省2014年共抽调131名检查人员,组成39个检查组,对10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共抽查审计报告2183份、验资报告947份。

我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严查涉嫌出具虚假报告、涉嫌违法执业、涉嫌低价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对上述三类行为的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范围除事务所自身业务外,对重点项目还延伸至企业进行查证,将存在问题查实查准。

对于一般检查对象,采取“省市联动”方式,由省注协统一部署,各有关地市注协配合参与辖区内事务所的检查工作。一般检查对象以系统风险检查为理念,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为重点,“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目的,实地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由省注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验收。对于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由省注协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二、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

近年来,省市协会狠抓业务监管及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大力推行系统风险检查理念,敦促事务所不断加强质量控制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执业质量。通过2014年检查发现,我省绝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制度,并通过质量控制度的实际执行保证了业务质量,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得到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认可。

但是,检查仍发现少数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甚至涉嫌违法执业,如少数事务所违法执业出具虚假不实报告。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存在兼职挂靠现象;部分事务所存在代签字及使用签字章现象;部分事务所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漏洞,逃避检查责任;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流于形式;部分事务所财务核算不规范。在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业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如部分事务所仍使用旧版报告格式;部分事务所缺少业务承接或保持评价底稿,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个别事务所甚至没有编制审计计划;部分事务所实施的实质性审计程序不足;部分业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个别事务所实施变更验资项目未索取被审验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未关注有无抽资行为和异常关联往来。

三、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结果,省注协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具体如下:

(一)给予广东广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李毅军、王恒昌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二)给予广州市邦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董建庄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三)给予广州市永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陈清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四)给予东莞兴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陈斌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五)给予东莞恒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六)给予广州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黄源伟、武凤媚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七)给予惠州宏帮会计师事务所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孙英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八)给予中山市恒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注册会计师李能、逯利军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九)给予注册会计师杨华军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十)给予注册会计师张弼贤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此外,省注协还对存在较重执业质量问题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责令书面检讨的行业惩戒,并对2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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